儘管在洛杉磯生活了多年,李小龍只拍了一部好萊塢電影。1973年,華納兄弟公司(Warner Bros.)與香港嘉禾公司共同發行了《龍爭虎鬥》(Enter the Dragon),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由李小龍擔綱主演的好萊塢電影,更是享有最高票房地位的好萊塢出品武術電影。(製作費為85萬美元,票房總收入為3.5 億美元)
《龍爭虎鬥》是武打動作片中最著名的電影。在電影中,李小龍飾演一位少林高僧幼弟子,被派往一個私人島嶼去調查少林寺的叛徒,也是一位毒販。為了完成他的任務,他在武術比賽中得到了競爭對手的掩護,在那裡他與羅珀(John Saxon/約翰·薩克森飾演)和威廉姆斯(Jim Kelly/吉姆·凱利飾演)交了朋友。在進行了一些間諜行動並擊敗了眾多對手之後,李小龍飾演的角色在最後的攤牌與主要反派對峙掀起了本片的高潮。
在1973年時李小龍猝逝後(李小龍在拍攝《龍爭虎鬥》時曾昏倒多達7次,這可能是他猝逝的主要原因)因為本人的傳奇性,美國開始注意到李小龍這位武打明星,使得李小龍死後知名度水漲船高。但是,李小龍在死前一直住在洛杉磯,目的是成為一個偉大的電影明星。他在ABC電視台的影集《青蜂俠》(The Green Hornet)飾演加藤,並在《醜聞喋血》(Marlowe)等電影中扮演了一些小角色。至於為什麼他到人生晚期才拍好萊塢電影,這主要與好萊塢電影公司會對選擇亞洲演員來飾演主角感到擔心有關。
李小龍過去曾說過,片商的高層擔心觀眾會對亞洲演員擔綱演出的影視作品反應不佳(當時還是種族歧視很嚴重的年代)。李小龍則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觀點,尤其是因為他也對在香港武打電影中起用美國演員有著類似的擔憂。
正是出於同樣的原因,李小龍寫的功夫電視劇劇本遭到了華納兄弟的拒絕。(華納兄弟後來將李小龍的劇本改成了電視劇《功夫》,並由大衛·卡拉定飾演主角虔官昌)李小龍發現因為他是位華人所以在好萊塢發展不易。於是他決定暫停在好萊塢的工作(與曼森家族犯下的莎朗蒂命案也有關,李小龍還一度被此事件牽扯進去),然後將重心轉回香港。
在那裡他得到了香港最大製片商邵氏兄弟的邀請。之後與邵式兄弟有薪資糾紛後,李小龍選擇和邵式最大的競爭對手嘉禾簽約。在嘉禾李小龍製作並演出了《唐山大兄》(The Big Boss)、《精武門》(Fist of Fury)和《猛龍過江》(Way of the Dragon)。
《精武門》發行幾個月後,李小龍正在拍攝他的第四部嘉禾電影《死亡遊戲》。這時華納兄弟影業找上他,時間點離他去世不到一年。為了讓好萊塢的電影製作公司願意給他機會,李小龍還得以兩部高票房的電影作品(《唐山大兄》和《猛龍過江》)來證明自己有能耐擔綱好萊塢電影的主演。
由於種族的原因,李小龍未能在好萊塢實現自己的明星夢,這相當令人遺憾。即便到了今天,亞洲演員要在好萊塢順利發展還是相當艱難,不過,與以往相比,電影公司已經比較願意在電影中起用不同種族的演員。做為影響好萊塢對有色人種的看法的第一人,我們應該對李小龍的貢獻表示敬意。
文章改寫: Screen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