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來源:玩具收藏達人周正渭大哥
文章編寫:小編POPO
隨著夢工廠製作的 Netflix 原創動畫-Voltron(聖戰士)將要在明年推出最後一季,許多人不理解為何台灣的 Netflix 晚了許久才上架,這點其實包含日本在內的許多亞洲地區也有同樣的狀況,為此今天GB透過前輩的幫忙下,統整併收集一些資訊,希望能替大家解答這方面的狀況~
一切都要從 1984 年說起,當時美國的動漫分銷兼發行公司-World Events Productions(以下簡稱WEP)的老闆 Ted Koplar,他在 1983 年的科幻展上發現了日本動畫百獣王ゴライオン,藉此認為這作品在美國會有極大的商業影響力,於是帶著他們的副社長 Frass Canodia,並抱著必成的決心來到東映商談在美國的播出版權事宜。
一開始 Ted Koplar 向東映提出歩合制的契約,所謂的步合制有點像我們所謂的獎金分紅制度,而東映方面是婉拒簽署這樣的合約,但之後東映的「渡邊亮德」先生則改向WEP提出簽署フラット契約的條件,在日本這代表共享權利,也就是說版權是雙方共同持有,相對地只要有獲利也是共享。
結果換 Ted Koplar 不同意這樣的條件而想放棄,但是經 Frass Canodia 大力勸說之後,Ted Koplar 不只決定簽署這樣的合約,更還簽下另外兩部動畫作品-機甲艦隊ダイラガーXV 與光速電神アルベガス的版權,不過卻沒有想到 Frass Canodia 卻因當時日幣升值,使得這交易造成公司大幅虧損而導致就這樣被解職了.........
協議完成後,WEP 社長組了個專門由 Franklin Cofod 領軍的製作團隊,開始將百獸王重新剪輯配音,還剪掉美國方面認為比較兒童不宜的死亡與暴力畫面,至於東映方面為配合美國市場多製作了 23 集,這也是為何日本的百獸王只有 52 集,美版的聖戰士卻有 75 集的原因,更在之後還推出了電視特別版,讓百獣王ゴライオン與機甲艦隊ダイラガーXV 一起登場。
百獣王ゴライオン在美國叫 VOLTRON:LION FORCE;機甲艦隊ダイラガーXV 則叫 VOLTRON: VEHICLE FORCE,然而機甲艦隊播出時人氣卻掉了很多,很多人認為原因出在角色太多了,小朋友連名字都記不起來,更不用說對他們有感情了,所以導致第三部以光速電神アルベガス作為改編的動畫就沒推出,這也是為何美國現在的發展都以百獸王為主。
但話雖如此前兩部 VOLTRON 還是讓WEP赚進了七億五千萬美元,東映方面則在光 1986年的版稅方面,也有 4 億 4 千萬元日幣的進帳!!!
到了 1998 年時由於透過變形金剛的野獸戰爭系列,開始讓電腦動畫影集受歡迎,這讓WEP自行用當時最厲害的 CG 技術製作出 Voltron: The Third Dimension(聖戰士3D)作品,而時間點設定在原始系列的五年後,甚至劇中還出現了一台全新的原創機體-STEALTH VOLTRON。
此舉當然令東映相當不滿,因而向WEP提出告訴,所以在 2000 年時WEP向東映收購百獸王與機甲艦隊的動畫版權,結束了這場官司。不過 2010 年日美雙方又有新的爭端,因為東映得知WEP授權給福斯電影跟相關的製作公司來發展真人版電影後又跨海提告,也因為這個官司讓所有參與的電影公司們都撤資,導致真人電影版一直都處於難產的階段中。
這讓WEP又花了不少錢,跟東映買下作品完全發展權,因產生以下影響:01. WEP現在有權力要讓聖戰士推出續作而不受東映影響
02. 東映永遠失去了 百獸王跟機甲艦隊的版權
03. 從今以後沒有百獸王只有 Voltron 這個稱呼
04. 承上,為此台灣正式翻譯應該要叫聖戰士了
05. 所以日本那邊要做相關的新商品反而必須跟美國談版權
06. 聖戰士後續作品(除了玩具)不准在以日本娛樂為主的亞洲市場推出
07. 現在聖戰士版權為夢工廠動畫與WEP共有
如果不信美國版權持有的話,各位可以看這個百獸王的食玩宣傳圖,上面版權持有者只寫著WEP和夢工廠動畫部門,而不再是原作者的東映了
最後我要提醒,沒有誰對誰錯,日美雙方都是替自己最大利益著想,因而導致現在這整起事件的變化,真要說日美合作常常有這種「雙方改編版本不能過度介入彼此市場」的相關機制,像是變形金剛、金剛戰士就是有非常有名的例子,所以沒必要大驚小怪。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比起台灣還快引進這部卡通,應該是他們一向在美日合作市場裡往往因商業關係算在美國市場,因此才會不同於其他亞洲國家較快引進,但如今台灣也看得到了。